單純分析目前智慧程式自動下單的狀況
台灣期貨交易所只接受 ROD/ IOC / FOK三種單
1.限價掛 當日有效單 ROD
2.市價掛
立刻成交否則取消 IOC
立刻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FOK
國外其他交易所才有的單模式如下
但目前台灣期貨交易所皆不支援 也不見得國外的交易所都支援
觸價轉市價 MIT
停損單 STP
停損限價單 STP-L
二擇一單 OCO
所以,有些前台下單系統商,或是程式交易廠商,或是期貨商,
就會為了客戶的便利性,在自己的系統裡開發在同等的功能的多合一下單模式的動作
通常號稱自動獲利 自動停損的XX戰隊 八九不離十屬於這種程式交易廠商
但是,實際上交易所本身不支援的模式單,期貨商/軟體商推出此功能時,
就有相當程度的風險可能,尤其是系統效能與交易順位,有可能會造成更高的影響.
畢竟實際上是下了多種單來形成策略的 這些組合單本身都具有更高機率的失敗/滑價的潛在風險
總結一般來說,
這些通稱智慧程式下單的功能還有一個重要的風險因素: "交易順位",
這可被分為兩大類執行監控類別來討論
TYPE A: 交易人單機監控
也就是說,監控價位與實際執行下單的,是交易人的前台電腦,
這個交易順位是最優先的,但是會受到交易人網路/電腦效能等等的影響可能
舉例來說,在交易人單機監控的話,
如果遇到斷線慢價,監控價位就有問題,
當然跟實際市場交易有落差,不管是觸發時間不對,
或是根本沒有執行都有可能,所以風險就在於報價的效率與即時性上,
當然,客戶端的電腦效能也會有些許影響,但影響比重不大
當交易人單機控下單時,等同於客戶下單,
優先順位都是擺在第一的,客戶的單機電腦效能,
在應付個人的下單狀況時,是不會有太大的問題
TYPE B: 交易主機代為收單監控
也就是說,這筆單是交由交易主機收單,客戶的電腦可以關機離線,
不過,這個的交易順位並非最優先的,須得看交易主機的安排順位而定,
而且,交易主機也不保證必定執行或成交
單子由交易主機先收單,當然,不管是期貨商或是系統商,
為了免除責任,一般都會聲明或是要求客戶簽署相關同意書,
因為,就算交易主機收單了,也不能代替交易所確保會成交,
不過客戶多半會有此誤會,認為下在主機的單,只要合乎設定就會成交,
這是錯誤的假設狀況
交易主機形式是收了大量客戶的設定,非常多種狀況,效能就是很大的問題
以實際案例說明:
某期貨商的智慧單功能需要簽署同意書後才可使用,
是將設定存於交易主機,下單後可以關機,
但是,客戶每使用此方式成交回來的單子,去對交易所資料,都是延遲兩三秒才觸發,
也就是到了設定價後,兩三秒才掛單或成交,後來客戶得知,是交易順位的問題
不管是單機監控或是主機收單,
這兩種都有一定的風險性與優劣,單純要看客戶本身的需求以及是否了解,
如果主機收單沒有缺點,也就不會有其他廠商改走單機監控的方式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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